评奖评优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日常管理 > 评奖评优 > 正文
关于评选物理与电子学院2017年度校级奖励金的通知
2017-08-16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物理院全体学生:

根据《中南大学校级奖励金评颁实施细则》和各项奖励金章程及评奖实施办法,学校决定组织2017年度各项校级奖励金学生奖的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学校全体在册学生(含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各奖励金章程另有规定的遵其规定。

二、评奖项目

本科生:

宝钢教育奖

蒋维英奖学金

钻石奖学金

山河英才二等奖

米塔尔奖学金

鑫恒教育奖励金

世纪海翔二等奖学金

世纪海翔酬勤助学金

比亚迪奖学金

东岭集团奖学金

章源钨业奖学金

黄乾亨基金奖助学金

汇顶奖学金

希捷奖学金

研究生:

米塔尔奖学金

比亚迪奖

汇顶奖学金

蔡田碹珠奖励基金

三、评奖条件

(一)申报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爱护公物,自觉遵守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体育素质测评成绩达70分以上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业成绩拔尖,全学年本科生学业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20%,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研究生加权平均绩点3.0以上,并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国内外知名期刊上发表了1篇以上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取得了突出的创新实践成果。

3.为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对获得以下荣誉的学生优先评选:对担任社会工作成绩突出者;在大学生科技活动中取得突出成果者;积极从事校园文化活动,在全国、省、市各项活动及竞赛中获得高等级奖励者。

4.奖励金申报时,相关荣誉、成果等支撑材料只能使用一次,不得重复使用。

(二)申报优秀贫困学生助学金的条件: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提供家庭所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书面证明。

1)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单亲家庭子女,且无固定经济来源的学生;

2)由于失业、疾病、遭遇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家庭收入异常拮据,不足以维持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学生;

3)来自老、少、边、穷地区及偏远农村,城市低保户子女、城市下岗职工子女,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正常的学习及生活费用的学生;

2.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学生优先。

3.学习成绩及其他要求:

1)奋发向上,努力学习,遵守校规校纪;

2)个人生活勤俭节约,勇于克服困难,自强自立;

3)品行端正,热心公益活动;

4上学年学习成绩未出现1门以上不及格课程。

四、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学生通过中南大学奖助学金管理系统(http://award.csu.edu.cn/)获取各奖项具体通知和要求并仔细阅读,向学院提出申请,申请须有班级推荐意见。通过中南大学奖助学金管理系统填报相关材料(http://award.csu.edu.cn/),将申请表格导出签字,和佐证材料复印件及一份手写的申请书一起于96号之前交到物电院343办公室

(二)学院评奖评优委员会于2016915日前进行审查评议,以投票方式等额确定获奖候选人,919日前在全院范围内张榜公布获奖候选人名单,听取意见;925日前奖学金管理员将被推荐人有关材料通过奖助学金管理系统(http://award.csu.edu.cn/)提交。

(三)本科生院综合办、研究生院培养办于9月底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四)校级奖励金评审委员会于109日前进行审查评议,以投票方式等额确定获奖候选人(注:通过评审,未获得一等奖或A类的同学自动获得二等奖或B类),并于10月中旬在全校范围内张榜公布候选人名单,听取意见。

(五)被批准人填写登记表(另发),各有关单位和学校分别签署意见。此项工作于10月底前完成。

(六)10月底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各奖励基金会(理事会)。

(七)12月予以表彰。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老师(本科生)、胡老师(研究生);

 联系电话:0731-88836853

 联系邮箱:wlyxgb@163.com

 

原通知详见http://tz.its.csu.edu.cn/Home/Release_TZTG_zd/F8590AA2109A4C89A56846CE85AE6A77

物理与电子学院

2017年816

上一篇:关于做好中南大学物理与电子学院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物理与电子学院2016年度校级优良学风“百佳”班级名单公示

中南大学物理与电子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731-88836853 进入后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