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院全体学生:
根据《中南大学校级奖励金评颁实施细则》和各项奖励金章程及评奖实施办法,学校决定组织2018年度各项校级奖励金学生奖的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学校全体在册学生(含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各奖励金章程另有规定的遵其规定。
二、评奖项目
本科生:
蒋维英奖学金
钻石奖学金
山河英才二等奖
米塔尔奖学金
鑫恒教育奖励金
世纪海翔二等奖学金
世纪海翔酬勤助学金
比亚迪奖学金
东岭集团奖学金
章源钨业奖学金
黄乾亨基金奖助学金
汇顶奖学金
希捷奖学金
易定宏奖励金
格林美创新实践奖
研究生:
米塔尔奖学金
比亚迪奖
汇顶奖学金
易定宏奖励金
格林美创新实践奖
蔡田碹珠奖励基金
三、评奖条件
(一)申报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爱护公物,自觉遵守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体育素质测评成绩达70分以上。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业成绩拔尖,全学年本科生学业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20%,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研究生加权平均绩点3.0以上,并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国内外知名期刊上发表了1篇以上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取得了突出的创新实践成果。
3.为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对获得以下荣誉的学生优先评选:对担任社会工作成绩突出者;在大学生科技活动中取得突出成果者;积极从事校园文化活动,在全国、省、市各项活动及竞赛中获得高等级奖励者。
4.奖励金申报时,相关荣誉、成果等支撑材料只能使用一次,不得重复使用。
(二)申报优秀贫困学生助学金的条件: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提供家庭所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书面证明。
(1)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单亲家庭子女,且无固定经济来源的学生;
(2)由于失业、疾病、遭遇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家庭收入异常拮据,不足以维持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学生;
(3)来自老、少、边、穷地区及偏远农村,城市低保户子女、城市下岗职工子女,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正常的学习及生活费用的学生;
2.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学生优先。
3.学习成绩及其他要求:
(1)奋发向上,努力学习,遵守校规校纪;
(2)个人生活勤俭节约,勇于克服困难,自强自立;
(3)品行端正,热心公益活动;
(4)上学年学习成绩未出现1门以上不及格课程。
四、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学生通过中南大学奖助学金管理系统(http://award.csu.edu.cn/)获取各奖项具体通知和要求并仔细阅读,向学院提出申请,申请须有班级推荐意见。通过中南大学奖助学金管理系统填报相关材料(http://award.csu.edu.cn/),将申请表格导出签字,和佐证材料复印件及一份手写的申请书一起,本科生于于9月7号之前交到各年级辅导员处,研究生于9月10日前交至辅导员处。
(二)学院评奖评优委员会于2018年9月18日前进行审查评议,以投票方式等额确定获奖候选人,9月21日前在全院范围内张榜公布获奖候选人名单,听取意见;9月25日前奖学金管理员将被推荐人有关材料通过奖助学金管理系统(http://award.csu.edu.cn/)提交。
(三)本科生院综合办、研究生院培养办于9月底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四)校级奖励金评审委员会于10月11日前进行审查评议,以投票方式等额确定获奖候选人(注:通过评审,未获得一等奖或A类的同学自动获得二等奖或B类),并于10月中旬在全校范围内张榜公布候选人名单,听取意见。
(五)被批准人填写登记表(另发),各有关单位和学校分别签署意见。此项工作于10月底前完成。
(六)教育基金会(校级奖励金委员会办公室)10月底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各设奖单位和个人。
(七)12月予以表彰。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老师(本科生)、胡老师(研究生);
联系电话:0731-88836853;
联系邮箱:wlyxgb@163.com。
原通知详见http://tz.its.csu.edu.cn/Home/Release_TZTG_zd/6B0DCD3BEE8444928166ECA2F6CF25A3
物理与电子学院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