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5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
培养对象推荐遴选、验收检查和年度考核的通知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遴选、验
收检查和年度考核的通知》(湘教通[2015]220号)要求,现就我校2015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
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以下简称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人选推荐遴选、验收检查和年度考核等工
一、推荐遴选安排
依教育厅文件规定:我校总推荐名额为9名,其中至少有一名担任思想政治理论课5年以上的在岗专任教师作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人选。
我校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各推荐1名,三所附属医院各推荐2名,马克思主义学院推荐2名(必须为担任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5年以上的专任教师)作为培养对象候选人,由学校专家组择优选择。
1、我校在岗专任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优先推荐省级以上(含省级)重点学科、示范特色专业、重点实验室、重点课程,特别是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密切的学科专业中的教师和科研人员。
3、有深厚的专业基础和良好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能熟练地掌握现代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教学成绩突出;
4、具有良好的创新意识,科研能力较强,初步明确学科、专业主攻方向;
5、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同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符合要求的教师申报,并于6月4日(周四)将以下材料交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校本部一办公楼304):
1、《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一式五份(其中两份装订入册);
2、《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电子版发至chenwei1@csu.edu.cn;
3、被推荐人分年度培养计划一份(以学校名义自拟,从2016年1月至2019年1月分年度作出培养计划安排,纸质文档需由所在二级单位审核并签字盖章)
4、推荐人选身份证及证明其学历、学位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业技术职务等证书复印件;
5、反映推荐人选政治思想表现、教学和科研等方面所取得成绩的有关材料,其中代表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复印件2篇(部),反映其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的复印件。
被推荐人提交的实绩材料中的相关实绩内容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
1、2012年确定的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见附件3);
2、培养期已满,因故尚未接受我厅验收检查或验收检查结论为暂缓验收的其他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但已经参加2014年度验收检查但结论为暂缓验收的不参加本次验收检查(见附件4)。
请各单位组织本单位相关老师进行验收检查,并于6月4日(周四)将以下材料交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校本部一办公楼304):
1、《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表》;
2、学校对培养对象培养情况、培养效果及个人思想政治表现、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的总结材料;(以学校名义自拟,纸质文档需由所在二级单位审核并签字盖章)
4、反映培养对象外语水平、计算机能力和培养期内取得的教学科研等方面成绩的材料;
5、原《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和相应的培养计划、培养合同书;
培养对象提交的实绩材料中的相关实绩内容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
请各单位组织本单位相关老师进行验收检查,并于6月4日(周四)将以下材料交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校本部一办公楼304):
1、《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表》;
3、反映培养对象年度内取得的教学科研等方面成绩的主要材料;
4、原《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和培养计划、培养合同书;
培养对象提交的实绩材料中的相关实绩内容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
为加强湖南省普通高校学术梯队人才信息化管理,所有参加验收检查、年度考核人员的材料均应网上报送。网上报送的管理系统名称为“湖南省普通高校学术梯队人才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218.76.27.11/jsc/。请各参加验收检查、年度考核的老师登陆管理系统后,按要求分别填写验收检查表或年度考核表,并将规定材料直接上传或扫面并整合为word文档后上传。(系统登陆用户名和密码,为2013、2014年度参与推荐、考核时所发用户名和密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选、验收检查及年度考核工作是我校教师队伍学术梯队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各二级单位要加强督促和检查,因故不能参加验收和考核的培养对象,由二级单位提交书面报告,否则,将终止有关培养对象的后阶段培养,并收回部分培养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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