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7年教育部高等学校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文件
[ 2015 ]003号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教指分委秘书处 2015年4月9日
关于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整体组织架构安排的通知
光电教指分委各位委员、协作委员及所在单位:
经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参考以往办赛经验,并与中国光学学会光学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协商取得一致,现就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的整体组织架构做出如下安排,希各知照。
一、竞赛名称: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冠首“第X届”)
二、主办单位:
中国光学学会
教育部高等学校电子信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三、主办单位授权委托主办机构:
中国光学学会光学教育专业委员会
教育部高等学校电子信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光电
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四、成立“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委员会(以下简称‘竞赛委员会’)”,负责竞赛宏观管理、竞赛题目确定、竞赛网站运维、竞赛可持续发展等重要事项。竞赛委员
会组成如附件1,一般采取通信方式议事。竞赛委员会的组成变更由竞赛授权委托主办机构协商并通知。
五、竞赛委员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由经验丰富的竞赛委员会成员担任。秘书处依托单位为浙江大学。
六、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原则上两年举办一届,偶数年举行实物决赛。每届竞赛确定1个承办城市、若干承办单位;承办单位超过1个的,应明确1个牵头承办单位;
原则上承办城市应是牵头承办单位所在城市。承办单位的产生,一般由竞赛委员会与意向承办单位协商决定,也可由竞赛委员会审核意向承办单位的承办申请,通过投票决定。
七、每届竞赛的承办单位筹备成立当届“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竞赛组织委员会’)”,具体负责当届竞赛的组织和实施。竞赛组织委员会的组
成由竞赛委员会秘书处与承办单位协商后另行公布。
八、竞赛委员会秘书处应在实际组织若干届竞赛取得经验后,尽快制订“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章程”,上报
竞赛授权委托主办机构修订后发布。
九、竞赛委员会秘书处应尽快刻制并启用“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委员会公章”。
特此通知。
附件1: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委员会组成
2013-2017年教育部高等学校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主任委员单位浙江大学光电系代章)
2015年4月9日
报送:2013-2017年教育部高等学校电子信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
员会秘书长
发送:2013-2017年教育部光电教指分委委员、名誉主任委员、
名誉委员、秘书处成员、协作委员,以及委员及协作委
员所在单位
起草:张晓洁 校对:刘向东 终审:刘 旭
附件1: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委员会组成
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委员会
主 任:郭光灿(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技大学)副主任:刘 旭(浙江大学)
郁道银(天津大学)吕志伟(哈尔滨工业大学)明 海(中国科技大学)
常务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付跃刚(长春理工大学) 毕卫红(燕山大学)刘向东(浙江大学) 任 戈(中科院光电技术研究所)
何伟明(哈尔滨工业大学) 陈鹤鸣(南京邮电大学)陈志坚(北京大学) 金伟其(北京理工大学)
张新亮(华中科技大学) 张旭苹(南京大学)赵建林(西北工业大学) 钟海荣(国防科技大学)
董友梅(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葛宝臻(天津大学)蒋亚东(电子科技大学) 谭峭峰(清华大学)
委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 朴(毕节学院) 王晓萍(浙江大学)王占山(同济大学) 冯 洁(云南师范大学)刘缠牢(西安工业大学) 刘志健(合肥工业大学)
刘 伟(闽南理工学院) 吕 勇(北京信息科技大学)齐跃峰(燕山大学) 李振华(南京理工大学)
李 晖(福建师范大学) 陈振强(暨南大学)李德春(山东大学) 何平安(武汉大学)何兴道(南昌航空大学) 沈汉鑫(厦门理工学院)
沈为民(中国计量学院) 肖韶荣(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肖 文(北京航天航空大学) 邹丽敏(哈尔滨工业大学)金锡哲(大连大学) 屈军乐(深圳大学)
杨文琴(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 张存林(首都师范大学)张楷亮(天津理工大学) 赵明富(重庆理工大学)周自刚(西南科技大学) 郭杰荣(湖南文理学院)
郭永彩(重庆大学) 胡浩军(国防科技大学)贾宏志(上海理工大学) 高秀敏(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顾济华(苏州大学) 夏 辉(中南大学)
曹峰梅(北京理工大学) 曹益平(四川大学)梁瑞生(华南师范大学) 韩正甫(中国科技大学)熊少华(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 戴世勋(宁波大学)
秘 书 长:刘向东(浙江大学)
副秘书长:曹峰梅(北京理工大学)王晓萍(浙江大学)付跃刚(长春理工大学)李 晖(福建师范大学)胡浩军(国防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