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金属污染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http://zjsgczx.csu.edu.cn/)是由科技部于2011年12月批准,依托中南大学组建的专业从事重金属污染防治的国家级创新研究平台,是领域内基础理论研究、高新技术研发、成套设备开发、成果转化以及高层次人才培养、国际交流的重要基地。
为了营造“中心”创新、求实、流动、开放、交流的学术氛围,加快科研成果产出,设置开放研究基金。该基金用于资助围绕“中心”研究方向、创新性强、具有广阔应用前景的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课题。“中心”诚挚邀请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研究人员踊跃申请开放研究基金项目。
1.冶炼烟气中铅、砷、镉、汞等重金属行为控制、重金属迁移转化模型;
4.冶炼过程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排放水平、生成机理及污染控制;
项目为自由申请。项目负责人应为非中心固定成员,但鼓励中心固定成员积极参与、合作。申请者须填写《国家重金属污染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放研究基金项目申请表》,申请表填写之前要认真仔细地阅读本公告的有关说明,特别要注意如下几种规范性要求:
1.撰写申请表时,要求准确填写各项内容。不按要求填写或填写错误的申请表都不能通过初审。
3.申请人所在单位为项目依托单位,申请表一定要加盖依托单位公章。
(二)遵守科学道德,要以严谨的科学作风和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撰写申请表。避免在申请表中出现夸大、不真实和不准确的内容,坚决反对弄虚作假。
(三)申请表各项内容要实事求是、逐条认真填写。表达要明确、严谨,字迹要清晰易辨。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第一次出现的缩写词,须注出全称。
(五)申请者应严格按照本公告对课题申请、实施的时间要求。
(六)申请者应在2015年5月31日之前将《开放研究基金项目申请表》一式四份纸质材料(盖章)邮寄至国家重金属污染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发送电子版至mxb@csu.edu.cn, zjsgczx@126.com,邮件标题为“申请国重2015年开放研究基金[姓名][单位][合作者姓名]”。
(七)批准资助的研究课题,将于2015年7月30日前以邮件方式通知申请者,并办理相关手续。
(一)开放研究基金以一年或两年为一个周期,可持续资助,资助经费最高为10万。
(二)经费支出范围为与开放基金工作直接相关的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高级访问学者经费等。
(三)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南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一)开放研究基金申请表由国家重金属污染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讨论批准;
(二)持续申请两年期及以上的人员,提交申请表时需附前一年执行课题的进展报告;
2.项目年度进展报告(两年期课题)或结题报告(一年期课题),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包括:本年度研究工作的进展和成果,下一年度的工作安排和进度,本年度经费使用情况,存在问题、建议;结题报告包括:研究计划要点及执行情况概述,研究工作主要进展和所取得的成果,国内外学术合作交流,存在的问题、建议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详见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书);
3.凡由本中心资助的以开放课题名义发表的成果(论文、专著、专利、获奖等),均应注明“国家重金属污染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放研究基金资助项目”(英文“Opening foundation of the Chinese National EngineeringResearch Center for Control and Treatment of Heavy metal Pollution, Changsha, 410083, China)。
4.中心将邀请优秀开放课题到中心年会做开题或结题学术报告。
联系人:闵老师,唐老师;联系电话:(0731) 88830577,88830875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冶金馆106
附件:国家重金属污染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放研究基金申请表
申请表为A4开本,于左侧装订成册,申请单位意见处加盖公章,一式四份于五月三十一日前报送中心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mxb@csu.edu.cn, zjsgczx@126.com,邮件标题为“申请国重2015年开放研究基金[姓名][单位][合作者姓名])”;
一、申请表经报请国家重金属污染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讨论批准,将作为课题合同书以及计划任务执行和检查、验收的依据;
二、申请者应根据申请表各项内容要求,实事求是地逐条认真填写,正文使用小四号或四号仿宋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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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5年内的代表性文章及论著目录(附一篇代表性论文的全文或首页复印件;已获中心两次及两次以上资助的申请者请附以中心名义发表论文的代表性论文的全文或首页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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