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与电子学院2021年“拔尖创新计划”实施细则
为加快学院“双一流”建设步伐,提升学位点建设与研究生教育水平,提高学院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南大学 “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以下简称拔尖创新计划)工作部署并参照《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切实做好2021年“拔尖创新计划”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拔尖创新计划”工作组(简称工作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负责学生选拔、个人培养计划制订、培养过程监管等工作。其成员如下:
组 长:孙克辉 李登伶
成 员:李长庚 龙孟秋 谢 群 徐富新 邓联文 阳军亮 卜海燕 郭学斌
二、选拔对象及指标
本次选拔对象分为两类:
第一类为本校和其他“双一流”高校的2018级(四年制)本科生。入选学生在校期间所有教学环节(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成绩专业年级排名前3%或第1名的,不占导师当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以及“拔尖创新计划”分配名额;专业成绩排名3%-8%的分配招生名额1人,(其中外校生不计入总名额)。
第二类为本校2019级(四年制)本科生。加权平均裸分成绩专业年级排名前3%或第1名的,不占导师当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以及“拔尖创新计划”分配名额;专业成绩排名3%-8%的分配招生名额2人。
三、推荐选拔办法
(一)根据《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拔尖创新计划”的选拔条件如下:
1、思想政治品质优良,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文明自律,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学习成绩优秀。在校学习期间所有教学环节(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成绩专业排名前8%者(补考或重修合格的课程成绩均按60分计算),通过英语六级(≧425分)或雅思成绩达到6.5分及以上或托福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4、基础知识扎实、创新意识突出、科研兴趣强烈、身心素质优良、发展潜能较大,愿意免试推荐至中南大学直博计划攻读博士学位,有望成长为学科领域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对申请者进行选拔条件的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组织面试,根据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确定入选名单。具体程序如下:
1、学生自愿报名。有意愿的学生在9月8日下午17:00前将纸质申请材料提交至新校区物理与电子学院342办公室卜海燕老师处(0731-88830857),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做成一个压缩文件,其文件名为:拔尖创新计划+姓名 ,发送至6399258@qq.com。申请材料清单包括:
(1)、中南大学2021年“拔尖创新计划”学生申请表(见附件);
(2)、有效二代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原件在提交材料时出具核实);
(3)、学习成绩单及加权成绩排名(在校期间所有教学环节(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及专业排名以2021年8月31日18:00教务系统中的成绩及其排名为准),并由学院教务部门相关领导和老师签字。
(4)、学术成果或奖励材料:包括公开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学术科技奖项、学科竞赛奖等复印件一份(原件在提交材料时出具核实);
(5)、中南大学2021年“拔尖创新计划”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6)、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申请承诺书 (见附件)
2、根据《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对申报同学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选拔条件的申报者进行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心理素质、外语及专业综合能力。心理素质为合格或不合格(心理素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面试总成绩=外语成绩(50分)+专业综合成绩(50分)。具体面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3、根据综合成绩(加权平均裸分+面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确定入选名单并在本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5天。
4、公示无异议名单报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审查确定“拔尖创新计划”名单。
5、入选“拔尖创新计划”者与学校签订《“拔尖创新计划”本-博贯通培养承诺书》。
四、 培养考核办法
严格按照《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文件中规定的培养方式进行培养和考核。
五、资助政策
(1)在本科生阶段,享受“拔尖创新计划”助学金,从入选计划起,按20000元/年标准发放至博士入学。在博士生阶段前2年,除按博士生奖助标准享受博士生奖助学金及高水平成果奖励外,增加“拔尖创新计划”助学金,按30000元/年标准发放;在博士生阶段后3年,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校长拔尖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
(2) “拔尖创新计划”入选者在博士生阶段,优先获得中南大学出国(境)留学资助,最长可资助2年;优先获得研究生自主探索创新项目资助;优先获得资助参加高水平国际会议。
(3)因未选择中南大学直博计划或者自愿退出的学生,需退还学校资助的“拔尖创新计划”助学金。
六、 其他未尽事宜根据《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物理与电子学院
2021.8.30
附件:
1.《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2.中南大学2021年“拔尖创新计划”学生申请表
3.中南大学2021年“拔尖创新计划”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
4.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申请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