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
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系所、中心:
学校现对原值50万元及以上大型科研仪器2020年度的开放共享情况进行评价考核。
一、评价考核范围
本次评价考核范围为原值50万元及以上大型科研仪器2020年1月1月至12月31日的开放共享情况。
二、评价考核内容
1.运行使用情况,包括应开放仪器的运行使用总体情况,支撑服务国家重大科技创新主要成效等;
2.共享服务成效,包括围绕重大科技创新和中小微企业需求,对法人单位以外的单位提供共享服务的情况,支撑服务外单位科技创新的重要成果等;
3.组织管理情况,包括开放共享管理制度建设情况,纳入科技部和省科技厅管理平台的仪器情况,集中集约管理和实验队伍建设情况等。
三、评价考核结果运用
对评价考核结果较好的单位,学校将通过激励措施予以支持;对于评价考核结果较差的单位,学校视具体情况予以公开通报、核减相关经费等相应的处理。
四、有关工作要求
1.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填报相关数据及表格,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2.各单位务必于2021年3月16日之前将附件3、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邬老师邮箱57462917@qq.com。
物理与电子学院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