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物理与电子学院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立项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7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传承和发扬革命精神,学院启动了“传伟人精神 立时代新功”——万名师生寻访革命伟人足迹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经过学院评审,共确定立项项目3项,名单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项目支持情况

1.对于立项项目,学院给予2000元/项经费支持。如实践团队未能较好地完成实践任务,取得一定的实践成果,学院将核减项目经费;出现重大违规情况的,学院将撤销立项,取消经费支持。

2.对于未立项项目,学院鼓励同学自主深入基层进行调研。待完成实践相关要求后,学院将根据实践任务完成情况和实践成果进行评选,并根据评选结果给予一定经费奖励,一般为500-2000元不等。

二、抓好安全管理

各团队要严格履行社会实践安全管理五个一制度:一是要为实践团队全体师生购买保险;二是指导教师要签署承诺书,做到全程随队实践,并切实担负起安全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置职责;三是要联系落实好实践地,取得实践地接收函;四是要使家长清楚知道学生实践情况,并签署实践承诺书。五是依托“中南大学物电之光”微信公众号,按时、按人、按地做好微信签到工作,继续做好一日一报。

各团队要做好社会实践安全预案,实践地发生灾害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可推迟实践时间或变更实践计划,变更后的实践方案,及时报院团委备案;发生突发安全事故的,随队指导教师要协助学院临时处置、及时上报、做好善后。

今年社会实践团队继续实行出发登记制度,即实践团队出发前,必须到学院团组织负责人处登记报备,并告知行程安排,确认无安全风险的,方可予以放行。学生团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期间,团队负责人、随队指导教师和实践队长手机24小时保持开机,确保有情况随时联系上。

三、重视宣传工作

各团队要紧密围绕实践主题,依托“物电之光”公众号,学院官微及网页,充分调动团队成员宣传工作积极性,积极联系校内外新闻媒介,结合活动重点和特色,认真规划宣传方案,对实践活动进行全面、及时、深入的宣传报道,广泛宣传中南大学物理与电子学院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实践风采和实践成果,为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应充分利用团学组织微博体系、微信公众号等校园网络媒体平台,及时编辑、整理社会实践活动好故事、好典型,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展现社会实践中青年学生的所见所闻、所思所为。

共青团中南大学物理与电子学院委员会

2018年7月7日




分享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