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见附件1)精神,将推荐、接收工作在时间上分为互不交叉的两个阶段。推荐工作统一于每年的9月25日前结束(由本科生院负责);接收录取工作统一于每年的10月25日前结束(由报考学校负责)。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意见》(中大党学字[2017]4号)和《中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中大教字〔2012〕104号)及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2018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2018年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其成员如下:
组 长:陈 翔
副组长:朱学红 蒋建湘
组 员:陈立章 李 劼 廖济忠 余文武 范晓慧 刘铁雄
刘民忠
秘 书:董 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本科生院,负责具体推荐组织工作。各院系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院系具体推免工作。
推免工作坚持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
二、名额分配
根据(教学厅〔2014〕5号)文件精神,从2014年起,我校推免生不设定校内、校外指标,以及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类型。推免生的推荐选拔条件见中大教字〔2012〕104号有关文件和本通知。
我校2018年推免生总指标为1345个,分为专项指标和面上指标,推荐阶段只确定获得推免生资格名单。另研究生支教团有13个招募指标,专项下达,专项使用;北京师范大学补偿指标1个,国防科技大学补偿指标4个,补偿指标根据对方学校来函要求,由学校专项对口下达。
具体名额分配方案如下:
(1)专项指标:各类学科竞赛及挑战杯专项158名。
(2)面上指标:共1187名,含各类班(工程试验班、卓越法律班、升华班、科学班、卓越医师班、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班等)、国防生、艺术体育和社会工作类、退役士兵专项、面上专业分配指标等。具体指标分配见表1、表2。
表1: 面上各类别指标分配表
|
序号
|
专业
|
指标数
|
备注
|
1
|
物理升华班
|
30
|
升华班
|
化学升华班
|
33
|
2
|
数学与应用数学(T)
|
10
|
科学班
|
应用物理学(T)
|
12
|
3
|
临床医学(卓越医生班)
|
24
|
卓越医生班
|
4
|
生命科学与技术试点班
|
2
|
生命试点班
|
5
|
国防生
|
15
|
|
6
|
退役士兵专项
|
1
|
|
7
|
艺术体育和社会工作类
|
36
|
|
表2: 面上专业指标分配表
|
学院
|
专业
|
指标数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材料合作国外班
|
2
|
材料合作国内班
|
3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31
|
材料科学与工程(T)
|
7
|
地球科学与信息yl6809永利(中国)有限公司
|
测绘工程
|
6
|
测绘工程(T)
|
6
|
地理信息科学
|
7
|
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
|
9
|
地质工程A(T)
|
16
|
地质工程C(T)
|
11
|
遥感科学与技术
|
4
|
法学院
|
法学
|
16
|
法学(T)
|
6
|
粉末冶金研究院
|
材料化学
|
10
|
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
|
10
|
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T)
|
6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6
|
公共管理学院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4
|
社会学
|
7
|
行政管理
|
6
|
公共卫生学院
|
预防医学
|
11
|
航空航天学院
|
航空航天工程
|
4
|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
3
|
化学化工学院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8
|
化学工程与工艺(T)
|
5
|
应用化学
|
20
|
制药工程
|
6
|
机电工程学院
|
车辆工程
|
7
|
机电合作国外班
|
2
|
机电合作国内班
|
0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40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T)
|
7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T)
|
6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6
|
基础医学院
|
法医学
|
4
|
生物医学工程
|
3
|
建筑与艺术学院
|
产品设计
|
7
|
城乡规划
|
6
|
环境设计
|
7
|
建筑学
|
8
|
视觉传达设计
|
7
|
音乐表演
|
6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
|
19
|
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T)
|
7
|
交通运输
|
12
|
交通运输(T)
|
4
|
交通合作国外班
|
1
|
交通合作国内班
|
0
|
物流工程
|
4
|
口腔医学院
|
口腔医学(五年制)
|
8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2
|
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7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14
|
能源与动力工程(T)
|
5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6
|
软件学院
|
软件工程(T)
|
33
|
商学院
|
财务管理
|
7
|
电子商务
|
4
|
工商管理
|
5
|
工商管理(高水平运动)
|
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7
|
会计学
|
10
|
金融学
|
11
|
市场营销
|
3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9
|
生命科学学院
|
生物科学
|
5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10
|
统计学
|
12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7
|
体育教研部
|
运动训练
|
5
|
土木工程学院
|
工程管理
|
7
|
工程力学
|
7
|
土木工程
|
61
|
土木工程(T)
|
0
|
土木合作国外班
|
2
|
土木合作国内班
|
0
|
消防工程
|
4
|
外国语学院
|
法语
|
3
|
日语
|
2
|
西班牙语
|
3
|
英语
|
16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广播电视学
|
6
|
汉语言文学
|
14
|
数字出版
|
7
|
物理与电子学院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14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7
|
应用物理学
|
4
|
湘雅护理学院
|
护理学
|
13
|
湘雅医学院
|
精神医学
|
5
|
临床医学(五年制)
|
25
|
麻醉学
|
8
|
医学检验技术
|
12
|
信息安全与大数据研究院
|
生物信息学
|
3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10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15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T)
|
7
|
电子信息工程
|
9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9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T)
|
7
|
通信工程
|
10
|
物联网工程
|
6
|
信息安全
|
4
|
智能科学与技术
|
7
|
自动化
|
22
|
药学院
|
药学
|
10
|
冶金与环境学院
|
环境工程
|
7
|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7
|
冶金工程
|
17
|
冶金工程(T)
|
4
|
资源加工与生物工程学院
|
矿物加工工程(T)
|
27
|
生物工程
|
5
|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
6
|
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
|
安全工程
|
9
|
采矿工程(T)
|
19
|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
10
|
注:1.推免生的成绩根据在校学习期间文化课(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不含各类政策性加分)成绩按专业进行排名,补考和重修合格的课程成绩按60分计算。
2.推免生必须完成专业培养方案前3年(五年制为前4年)所有教学环节并取得合
格成绩,有不及格课程者不得推荐(2018年推免生全校性选修课已达到8个学分且及格的,不影响其推免资格)。
3.各类试验班、国防生、艺术体育推免生的排名按所在类别排名。其他推免学生的排名以学校教务系统公布的专业排名为准。
4. 工程试验班和卓越法律班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班上成绩排名前20%的学生中获得学科竞赛专项指标或放弃指标(因出国留学等原因)或未达到推免生基本要求等情况,该班指标可以顺延。
5.将教务管理系统里的成绩、专业排序等信息填入附件4、附件5。
三、工作要求与日程安排
1.9月12日上午11点前,各相关单位根据教育部和学校通知要求,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 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全面衡量,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要将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情况、到国际组织实习情况纳入学校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要进一步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着力提高推免生选拔质量。各单位要制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包括推荐细则、推荐名额等),并将实施细则在本单位公示,纸质文档与电子文档按时报本科生院培养办(一办317,联系电话:88836971,E-mail:488468280@qq.com),此材料由本科生院上报注册。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宣传、组织,切实做好2018年推免生的选拔推荐工作。
2. 艺术体育和社会工作类推免生的选拔推荐工作,由团委、体育教研部、武装部、学生工作部等相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确定后将名单报送到本科生院。
3.支教团推免生的选拔推荐工作由校团委具体组织实施,确定后将名单报送到本科生院。
4.9月12日-14日,各学院、相关处(部)在学生自愿报名并交附件4及相关材料基础上,根据推荐条件受理申请,择优遴选,确定推免生候选人名单,并在本单位张榜公示5天以上。
5. 各单位在本单位网上公示名单的同时,将电子稿发给本科生院(488468280@qq.com邮件主题标注***学院推免公示名单)。
请各单位9月15日上午11:00之前将附件4、5纸质文档及附件5的电子文档报本科生院(488468280@qq.com 邮件主题标注***学院推免生)
6.要求各单位必须将2018年所有获得推免资格的名单在本单位进行实时公示。
四、材料审核
在《中南大学2018年推免生基本情况登记表》中,审核归口如下:
序号
|
审核类型
|
学生推免类型
|
归口单位签字盖章
|
1
|
文化课成绩审核
|
所有学生
|
学生所在院教务
|
2
|
推荐意见审核
|
专业分配名额的学生
|
各院教学院长
|
医学类学生
|
本科生院医学教育办
|
高级工程人才试验班
|
学生所在院教学院长
|
卓越法律班
|
升华班
|
科学班
|
学科竞赛
|
各院教学院长
|
支教团、挑战杯
|
团委
|
艺术体育和社会工作类
|
学工部、团委、体育教研部、武装部
|
国防生
|
军选办
|
退役士兵专项
|
武装部
|
五、其他事项
1.支教团推免生可按规定保留一年入学资格。
2. 学生只能申请一个类别的推免资格,否则取消申请资格。
3.推免生在推荐工作结束至本科毕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1)毕业时不能取得学士学位者;
(2)受刑事、行政、纪律处分者;
(3)所提供的成绩或其它材料不实、弄虚作假者。
4. 按教育部要求,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正式报考均在教育部建立的“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为9月28日)上进行。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本人想要报考的研究生招生单位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和相关规定,或者通过研究生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咨询电话了解有关事项。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的网址为http://gra.its.csu.edu.cn/yjsy/,咨询电话为0731-88876806。
附件:
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3号)
3.《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意见》(中大党学字[2017]4号)
4.中南大学2018年推免生基本情况登记表
5. 中南大学2018年推免生基本情况汇总表
中南大学本科生院
二○一七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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