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2016年度新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填报《资助项目计划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24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关于2016年度新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填报《资助项目计划书》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通知,2016年度新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填报工作已经开始,按《自然科学基金条例》规定“未说明理由且逾期不报《计划书》者,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资助”。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通知2016年度自然科学基金委对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进行集中接收与审核。为按时完成我校《计划书》填报工作,现将填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填报说明

我校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获资助项目名单已公布并已经下发到各二级单位,《计划书》填写通知已由自然科学基金委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到各项目负责人,请各项目负责人尽快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按要求进行网上填写。对于有修改意见的项目,请按修改意见及时调整计划书相关内容;如对修改意见有异议,须在计划书电子版报送截止日期前提出。注意:请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附件1)填写计划书的资金预算表,其中其中的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金额不应高于申请书中相应金额。

计划书电子版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上传,由依托单位审核后提交至自然科学基金委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者,返回修改后再行提交;审核通过者,打印为计划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由依托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计划书电子版和纸质版内容应当保证一致。

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交和报送计划书截止时间节点如下:

1、提交计划书电子版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11日16点(视为计划书正式提交时间);

2、提交计划书电子修改版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18日16点;

3、报送计划书纸质版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6日16点。

请按照以上规定及时提交计划书电子版,并报送计划书纸质版,未说明理由且逾期不报计划书者,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资助。

未在9月11日前完成计划书首次提交的项目将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资助。

二、计划书填写及上交程序:

1.请各项目负责人下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附件2)并认真阅读。

2.《计划书》预算说明书上应该有“项目负责人签字: 科研部门公章:财务部门公章:”部分,请各项目负责人上传经费预算表时注意。财务部门公章由项目负责人自行办理,科研部门公章由科研部统一加盖。

3. 《计划书》预算说明书需经过学校财务审核盖章,请于9月7日至9日完成,请项目负责人在填写计划书过程中先打印三份计划书中的经费预算表交学校计划财务处审核,审核时须带好《项目申请书》(校本部二办公楼一楼111房间),三所附属医院的项目须到学校校本部财务审核盖章,请各附属医院集中办理。

4.8月25日-9月11日14点期间,项目负责人应尽快登陆ISIS系统,填写《计划书》电子版,并完成提交。学校审核后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自然科学基金委科学部(以下简称科学部)同期进行计划书电子版(首次提交版本)审核工作。对于审核未通过的《计划书》,将退回项目负责人,请按要求重新修改后于9月18日前完成网上提交。项目负责人应密切关注《计划书》状态,并及时进行修改和再提交工作,直到基金委审核通过。

5.项目负责人在资助项目计划书电子版通过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和学校财务部预算审核后,打最终版印《计划书》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两份,项目负责人签字。

6.9月18日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对资助项目计划书严格审核后统一交科研部(各单位请收齐后统一完成上报,不接受个人提交)。

7.9月20日科研部完成网上审核、并在纸质计划书上盖学校公章后报送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如不按规定日期填报,逾期不报者,基金委视为自动放弃)

三、二级单位审核要点

1、是否双面打印

2、是否盖好财务章

3、项目负责人是否在两处地方签字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研部联系人:欧阳俊,黄东

电话:88836044,88836045  

地址:校本部一办公楼405  

E-mail:ouyangjun@csu.edu.cn;  huangdong@csu.edu.cn

计划财务处联系人:李昕

电话:88836122  

 




分享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