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交项目(课题)合作单位外协经费合作协议的
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2014】11号文件和教育部巡视组对学校科研项目进行抽审后提出整改意见的要求,凡涉及外拨经费的项目必须附有合作协议。现学校计财处、科研部为进一步完善项目拨款制度,对2011年至2014年项目的合作单位拨款需补交项目(课题)合作协议或任务书中批复预算合同或批复预算,敬请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通知有关科研人员,并统一提交。二级单位科研人员项目清单发至科研秘书的邮件。
如果没有签署项目(课题)合作协议的,附件有《项目合作协议》模板供参考。
学校提交时间:2015年3月15日至3月29日
学院提交时间:2015年3月26日下午以前
提交地点:yl6809永利(中国)有限公司科研办
学校联系人:计财处刘洁李昕, 科研部周炼
电话:8887735688876734
学院联系人:张宏艳
计财处科学研究部
物理与电子学院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