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专业实验课的安排,确保实验课的正常、有序进行,使学生的实践能力能够得到良好的培养,每一位有实验课的专业课任课教师必须按附件的实验课表格式填写有关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分组情况由任课教师事先分好(每组人数不得少于15人)并告知学生。此实验课表也必须在实验开始之前发给学生。
2、此表是按分3组设置的,实际分组请自行调整。
3、此课表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学院按此实验课表进行检查,如需变更,需告知学院,否则按随意调课处理。
4、若指导老师是研究生,填研究生的名字,若填老师的名字而实际为研究生上课,属由研究生代课,按学校的规定作为教学事故处理。
5、此表是年终计算实验教学工作量的依据,需在实验课开始前交学院教务办,未按时提交者,年终不予计算工作量。
物理与电子学院
2014-3-16